2020年度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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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公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务服务工作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中央、省、州及外省、市(州)各级领导来县开展公务活动的协调联络和后勤服务保障,包括外省(区、市(州)县)党政代表团来县考察的协调联络和后勤服务保障。负责我县党政代表团赴外省(区、市(州)、县)开展公务活动的协调联络和后勤服务保障。

3.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完成县公务接待管理部门承担的接待任务。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服务保障工作。

4.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八条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负责联系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及关联单位承办县委、县政府重大公务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5.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大型会议、活动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6.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7.负责推进、指导、统筹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机关公共结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级机关节能改造、创建节约型机关等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票据上传统计、审核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8.负责制定全县机关统一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和管理县级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9.负责县级机关周转房的分配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与保障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执勤执法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的审批、调度工作及曰常管理工作,参与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11.负责机关伙食团人员选聘、物资采购、职工就餐等日常管理工作。

12.负责县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的统一建设、统一调配、统维修、统一权属登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的审核并提出经费安排建议。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思想引领,强化队伍建设。“磨刀不误砍柴工”。始终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强化日常管理,不断提升中心工作人员政治素养、业务能力,着力打造一支精品队伍,助推公务服务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严格落实例会制度。严格落实周例会制度,切实做到学习、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坚持会前学纪学法,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共黑水县委办公室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八条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八条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法纪法规,及时传达学习州、县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扬民主,商讨安排重大公务接待活动等重点工作,确保中心机关高效运转。二是严格落实交办制度。准确把握单位职能职责、人员结构,针对“工作多、任务重,编制少、人手紧”这一实际问题,进一步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确保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在大型公务接待工作中,坚持把每一个环节落实专人具体负责,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不断完善“交办-办理-报告-评价”工作机制,即:中心领导根据工作安排,把每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通过任务交办单把任务安排给专人办理;办理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工作进行办理;办理结束后,办理人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中心领导在周例会上对办理情况作出评价,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三是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关心关爱干部职工,严格按照《中共黑水县委办公室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及请销假审批工作的通知》(黑委办〔2018〕29号)要求,完善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签批、办公室备案、定期公示的请销假程序,主动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干部职工年休假时间安排表》,合理安排干部职工轮休,在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工作推进不脱节、不断档。四是严格落实报账制度。准确把握财经制度,逐步完善公务接待费用报账“公函+发票+清单”“三单制”审批程序,推动公务接待活动在阳光下开展。加强业务指导,积极配合县委巡察办对相关部门公务接待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坚持周密部署,抓实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房管理、办公用房、节能降耗、机关食堂管理等工作。我中心立足单位职能职责,着力克服工作力量薄弱、市场资源匮乏等困难问题,统筹各方资源、夯实要素保障,为助推全县决胜脱贫攻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后勤服务保障。同时坚持把意识形态、办公用房、公车管理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重点突出,成效显著。1.持续抓好公务接待工作。(1)加强统筹谋划。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对待每一项公务接待任务,特别是针对重大接待任务,及时召开职工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制定《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个环节环环相扣、无缝对接,确保接待工作的完整性。(2)严格接待标准。坚持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八条实施意见、县委县政府八条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为行动指南,严格无公函不接待原则,严控公务接待用餐、陪餐人数标准,确保公务接待经得起社会监督。(3)保证工作成效。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对接上级工作方案,充分征求嘉宾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高质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公务接待任务。在大型活动方面,切实做好2020四川红叶生态旅游节暨黑水县第八届冰川彩林·生态文化旅游季开幕式后勤保障工作,有力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在重要公务接待方面,高质量完成了国务院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改督导组赴我县开展专项工作,国家脱贫攻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组赴黑水县开展脱贫攻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医院第四医学中心赴我县开展健康扶贫考核工作,省政协副主席钟勉赴黑水县开展督导全域旅游发展工作,上海市民宗局花蓓一行赴黑水学习考察工作,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书记陶天伶一行到我县开展全省涉藏地区群众工作、基层工作,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主任谢商华一行、赵辉率中心副主任王明冬一行赴黑水县调研脱贫攻坚及地标产业发展,省地震局赴我县开展实地调查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赴我县开展帮扶调研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健一行到我县调研工作,中国老促会赴我县开展核查调研工作,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赴我县调研相关工作,得到了来县嘉宾及州、县领导的一致好评。在省外嘉宾接待方面,高质量完成了浙江省东西部协作嘉兴、海宁、桐乡党政代表团赴黑水考察食宿及车辆保障工作,赢得了各级嘉宾广泛好评和充分肯定。

2.持续抓好公务用车管理。按照《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通知》(阿委办发〔2012〕9号)要求,有序推进公车的报废更新程序,自今年以来已经完成县委巡察办、县委政研室、县委组织部、县医保局、县经信局、县人民法院、县医院、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气象局10家单位的公车报废更新程序;完成了县交通局接受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捐赠车辆手续;根据州委州政府要求申请了我县森林草原防火灭火专用车辆车编2辆;组织接受了宜宾市向我县乡镇捐赠公务用车15辆以及编制申请;通过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系统,加强对全县公车日常管理、指导。3.持续抓好公房管理。今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由公务服务中心会同县住建局联合开展公房分配。范围包括黑水县芦花新天地住房、公共租赁用房、人民政府周转房以及清房行动中清退的各单位公有住房,完成了黑水县人民政府宿舍楼装饰装修和宿舍楼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工程,拟定了《黑水县县级机关公有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人民政府周转房分配方案》均已报县委县政府审核通过并通过县人民政府下发。4.持续抓好办公用房管理。加强县级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监管,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调配,有效解决办公用房供需矛盾。协助抓好森工半岛集中办公区改造项目,精心组织实施县文化交流中心办公设备及政府机关第二食堂设施设备采购工作。目前,已组织了黑水县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各入驻单位的搬迁,并按照办公室面积要求核定了各单位的办公用房分配方案;森工半岛几个采购项目(门禁、厨房设备、办公楼标识标牌、空调机房)已完成验收;完成了森工半岛办公楼标识标牌和各单位门牌制作安装,并进行了一系列的维修维护,完善了办公区车辆停放以及文化交流中心的管理;完成了入驻老政府办公楼的4家单位的办公用房分配方案;对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统计局、县旅发中心、县交通局(原运管所)、县公安局(原森林公安)、县民宗局、供销社、县疾控中心等单位的办公用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回收和分配;通过2020年度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系统对全县各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动态监控和统一管理。5.持续抓好节能降耗宣传。一方面,强化宣传,凝聚共识。拓展宣传路径,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开展节能降耗宣传、签名活动、发放定制节能宣传纸巾等载体,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向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延伸。另一方面,科学统计,及时上报。探索建立数据统计联络员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能职责,拉紧责任链条;统一填报标准,确保统计工作获得最真实的数据,为上级决策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6.持续抓好机关食堂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机关食堂由原老县委迁至森工半岛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食堂的环境、设施设备、就餐充值管理和接待职能等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我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新食堂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物资入库、使用明细、定期消毒、值班值守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建立机关食堂微信群,定时公布伙食搭配。截至目前,累计就餐人数达3万余人次。发挥接待职能,坚持就地取材原则,向各级嘉宾展示民族饮食文化。今年以来,机关食堂接待各级嘉宾27批次300余人次。

(三)坚持履职尽责,筑牢廉洁防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节选)》《关于转发〈州纪委监委关于4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听取班子成员及各职能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领导岗位及各职能股室风险点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梳理,制定《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智能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树牢宗旨意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实深入开展“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和对口帮扶工作,在基层一线转变作风、服务人民。今年以来,中心干部职工深入联系村开展“两联一进”、对口帮扶工20余人次。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下属二级单位,本单位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573.93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208.14万元,增长36.2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项目资金拨款增加;支出总计567.92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62.51万元,下降9.9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573.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59万元,占16.6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56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59万元,占15.77%;项目支出478.33万元,占84.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573.93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208.14万元,增长36.2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项目资金拨款增加;支出总计567.92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62.51万元,下降9.9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2.51万元,下降9.9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0.47万元,占96.92%;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7万元,占1.47%;医疗卫生支出3.32万元,占0.58%;住房保障支出5.76万元,占1.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67.92完成预算0%。其中:

1.机关服务(类)201(款)31(项)93:支出决算为72.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类)201(款)31(项):支出决算为478.33万元,完成预算100%。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208(款)05(项)05:支出决算为5.55万元,完成预算100%。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类)208(款)05(项)06:支出决算为2.8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事业单位医疗(类)210(款)11(项)02: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公积金(类)221(款)02(项)01: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29万元、津贴补贴6.77万元、奖金9.18万元、绩效工资23.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万元、医疗费0.45万元、住房公积金5.76万元。      公用经费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19万元、差旅费2.98万元、培训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1.28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8万元,占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6.7万元,占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86.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56.3万元,下降39.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完成公务接待149批次1743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本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绩效目标得到了较好的实现,绩效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公务接待工作

预算单位

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6.7

执行数:

86.7

其中-财政拨款:

86.7

其中-财政拨款:

86.7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我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我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内容本单位不涉及。

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28万元,比2019年减少56.3万元,下降39.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黑水县公务用车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日常业务开展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单位三公经费2020年决算情况说明

附件2: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单位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4:公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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