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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二、机构设置1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2
第四部分附件18
第五部分附表19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黑水县芦花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域的政府行政职能,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及本镇的各项政策、法规、决议等;讨论决定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镇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培训、选拔和监督工作,并实现村级财务统一由镇代管;认真做好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环境、国土等管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芦花镇着力加快芦花城乡融合发展的启动之年。今年以来,芦花镇党委、政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州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为主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各项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镇党员干部群众,笃行不怠,勇毅前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县委“一地三县六区”目标任务,压茬推进州“三家园”示范镇创建工作,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镇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为“生态芦花、富裕芦花、美丽芦花”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为黑水“一地三县六区”注入芦花动能。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芦花镇人民政府事业无下属二级核算单位,本单位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包括: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目前事业单位正常运行。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06.9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8.88万元,增长27.94%。主要变动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保险计提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06.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6.9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0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9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06.9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8.88万元,增长27.94%。主要变动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保险计提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06.9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8.88万元,增长27.94%。主要变动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保险计提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6万元,占10.71%;卫生健康支出18.65万元,占4.58%。农林水支出319.64万元,占78.54%;住房保障支出25.11万元,占6.1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06.96,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6(项):支出决算为29.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支出决算为14.5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支出决算为15.3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支出决算为3.2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事业运行04(项):支出决算为319.64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为25.1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6.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3.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3.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事业无资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0(接待具体项目、金额)。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具体项目)。主要用于无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芦花镇事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芦花镇事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芦花镇事业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事业无项目,事业全年支出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芦花镇事业支出绩效自评见黑水县芦花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乡镇综治工作经费、乡镇人武部工作经费、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统计专项工作经费、乡镇共青团工作经费、乡镇禁毒工作经费、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工作经费、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经费、乡镇纪检工作经费、贫困村住房安全保障和开展日常工作经费、乡镇信访协调维稳经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管理经费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党组织活动经费等。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指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费。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费。
2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维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乡镇环境综合治理经费等。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2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色尔古旅游产业及莲花岛综合配套设施建设等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网格化经费、村(社区)干部报酬、体检费、基层组织活动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等。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计提公务员、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芦花镇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事业)(2023年度)
公开内容详见附件1-4
第五部分 附表
附件: 附件1-1.黑水县芦花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2023年决算公开(事业)
附件1-2.黑水县芦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事业)
附件1-3.黑水县芦花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事业)
附件1-4.黑水县芦花镇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事业)(2023年度)
附件1-1.黑水县芦花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2023年决算公开(事业)
附件1-2.黑水县芦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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