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黑水县龙坝乡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域的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19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2019年龙坝乡主要工作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讨论并解决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编制和执行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计划;
(3)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单位的村级组织建设;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乡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5)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负责对接完成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应急处理、综治维稳、信访、依法治理、退役军人管理、经商、统计、农技推广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乡村振兴、住房建设、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各项工作;
(7)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
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财政资金管理、财务核算和管理,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做好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9)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完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
(10)办理县委、政府和上级行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及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乡党委、政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紧盯一个目标,破解两大瓶颈,补齐三块短板,拓展四大路径,建设五个黑水”的工作要领,在生态、发展、民生、稳定、作风等方面有力推进,狠抓脱贫攻坚,使全乡经济社会持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1)攻坚克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做好全乡220户贫困户脱贫攻坚工作,乡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定责到人,按照“五个一”精准脱贫计划及时调整帮扶措施,实现增收致富。
(2)加强污染防治,推动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结合“三五”活动志愿服务日,开展生态保护活动4次,大力宣传绿色理念,提高生态保护意识,提升植被覆盖度,改善生态环境,将生态文明建设与扶贫工作相结合,成立生态资源管护合作社,有效保护森林、河道生态环境的同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增加,稳定脱贫。
(3)发展社会事业,保障民生之本,着力多措并举,以实际为出发点分析群众增收结构,发展致富带头人,带动村民在生产、经营方面增加收入,在发展生态农业、紧抓生态旅游的同时发展特色产业,增加经营性收入,强化就业技能培训服务,有序组织劳务输出,立足于地域实际,着眼构建了“一小时”医疗服务圈。再者通过生态治理、产业提升、文化挖掘等,着力将龙坝乡建设成为产村融合、产居融合的新型乡村,使之成为黑水县对外服务的窗口及返乡创业优选乡镇。
(4)加强社会治理,营造和谐氛围,树立抓稳定就是抓发展的思想,建设“平安乡”,坚持严抓重管,确保安全“零事故”,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大力实施依法治理战略,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扩大法律援助的网络覆盖面和服务范围,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效率。
二、机构设置
龙坝乡内设4个(3办1所)行政股室和4个直属事业机构龙坝乡核定行政编制16名,事业单位编制7名,行政工勤编制2名;
纳入黑水县龙坝乡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565.1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8.51万元,增长5.31%。主要变动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加重,上县下村较去年频繁;2019年支出总计550.48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79.05万元,下降12.56%。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涉及项目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6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5.1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5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19万元,占80.33%;项目支出108.29万元,占19.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15.6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2.11万元,下降15.34%。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涉及项目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0.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9.75万元,下降5.12%。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涉及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0.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9.03万元,占54.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32万元,占5.81%;卫生健康(类)支出17.07万元,占3.10%;城乡社区(类)支出1万元,占0.18%;农林水(类)支出153.03万元,占27.80%;住房保障支出33.02万元,占6.0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50.48,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1(款)01(项):支出决算为14.92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1(款)04(项):支出决算为1.31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1(款)08(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3(款)01(项):支出决算为171.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6(款)50(项):支出决算为47.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6(款)99(项):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一般公共服务201(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29.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一般公共服务201(类)31(款)01(项):支出决算为32.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32.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6(项):支出决算为14.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11.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2(项):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5(款)01(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213(类)01(款)04(项):支出决算为49.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为14.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213(类)07(款)05(项):支出决算为8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213(类)07(款)99(项):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30.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2.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3.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19万元,占88.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2万元,占11.34%。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86万元,增长13.58%。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加重,上县下村较往年频繁等。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开展日常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整体支出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无项目绩效。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支出在保障本局工作运转、履行职能职责上整体情况良好。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龙坝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5万元,比2018年减少55.2万元,减少56.0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龙坝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龙坝乡共有车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乡镇综治工作经费、乡镇人武部工作经费、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统计专项工作经费、乡镇共青团工作经费、乡镇禁毒工作经费、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工作经费、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经费、乡镇纪检工作经费、贫困村住房安全保障和开展日常工作经费、乡镇信访协调维稳经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管理经费等。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党组织活动经费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费。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乡镇环境综合治理经费等。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支出等。
2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色尔古旅游产业及莲花岛综合配套设施建设等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网格化经费、村(社区)干部报酬、体检费、基层组织活动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等。
2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计提公务员、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2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扶贫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安排的专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采购办公设备购置等。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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