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黑水县卡龙镇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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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黑水县卡龙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域的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19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2019卡龙镇主要工作是:

1)全力实施2019年脱贫攻坚任务,扎实推进脱贫任务村的整体建设,在大力发展核桃种植规模和水平的同时,发展特色水果种植、凤尾鸡、蜜蜂、牦牛养殖等。

2)继续抓好维稳工作,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各村动态,排查矛盾、纠纷,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纠纷,防止恶性群体事件,为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积极探索致富路线,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推进核桃种植,促进农民增收。

4)抓好安全生产、护林防火工作与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治责任,加大防灾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继续做好各项目建设协调工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有计划、有质量地保证各项目按时完成。

6)继续抓好稳定、计生、民政、教育、卫生等工作,确保我乡的社会各项事业有序开展。

7)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重视发展,着力提升综合实力,着力发展生态农业,项目建设带动发展。

2)重视民生,持续推进民生改善,群众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教育事业得到均衡发展,卫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3)重视社会管理,社会氛围更加和谐,社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依法治镇取得实效。

    二、构设置

卡龙镇总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其中:机关人员16名、工勤2名。事业编制7名。截止2019年底我乡在职人员总数25人,其中:行政人员17,其中:党委机关人员2名、政府机关人员12、人大机关人员1名、工勤2名。事业单位8人。全乡有4个行政村1个社区

卡龙镇内设4个(31所)行政股室和4个直属事业机构,其中三办一所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组织建设办、综治维稳办公室、财政所;4个直属事业机构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文化中心。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84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9.5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49.1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23.32万元,增加17.0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支出总计584.0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16.66万元,增加24.9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1:20182019年财政收入支出决算图)

(条形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4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8.6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财政拨款收入结构图)(饼状图)

二、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8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43万元,占73.70%;项目支出153.62万元,占26.3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848.65万元、支总计584.0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23.32万元、116.66万元,增加17.00%24.9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06万元,增长24.88%。主要变动原因是干部职工增加,因此人员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1.06万元,占49.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7万元,占8.12%医疗卫生(类)支出17.01万元,占2.92%住房保障(类)支出31.95万元,占5.49%;农业水(类)支出195.16万元,占33.5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84.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77万元;人大会议(项)支出决算11.77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9.41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8.33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0元。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18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2.66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32.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14.95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1.7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25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6.85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0万元。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7.82万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1.95万元。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1.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9.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1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减少1.29万元减少17.4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9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1万元。主要用于卡龙镇干部职工上县、下村开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无项目绩效。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支出在保障本局工作运转、履行职能职责上整体情况良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卡龙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未开展项目,无项目绩效目标。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卡龙镇2019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其中:部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卡龙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卡龙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指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204(类):指行政运行包含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指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3.城乡社区212(类):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213(类):指农林水支出。

15.住房保障221(类):指住房保障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卡龙镇三公经费情况说明附件2:卡龙镇2019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3:卡龙镇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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