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目标,常态推进河(湖)长制,累计巡河1614次,全面完成117个排污口整治,河流断面及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以“林长制”为抓手,投入1053.77万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9.31万亩,有效管护公益林、天然林98.67万亩,天然草原改良1.8万亩,新增人工造林1000亩。严守不发生典型性、系统性、颠覆性环保问题底线,坚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重点项目环评率达100%,完成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160个,整改率达99.4%;投入94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1.35万亩、沙化土地5000亩、新建河堤1.6公里,中小河流域治理成效明显。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水、声、大气、土壤、饮用水源地环境5项指标均达100%,空气质量排名全省前三,县域环境质量稳中有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