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黑水县党员教育中心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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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22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党的组织体系、组织制度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和党员队伍宏观管理,指导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2.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县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全县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管理全县公务员工作。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性文件和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牵头推进县校(院、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

5.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县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6.负责全县组织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工作。

7.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州和县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县老干部政治待遇落实、学习教育阵地建设、文化健身活动组织等工作的宏观管理服务。指导做好全县老干部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

8.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9.承担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全县关工委工作。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政治铸忠诚,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持续深化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不断增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坚定自觉。

2、强基础创品牌,基层组织基础不断夯实。一是着眼政治“高点”,系统谋篇布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优化制度机制,在制度建设、优化流程上出新招、下真功、求实效。在深入推进“九招破九难”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明确“1+15”党建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模式,每个乡镇确定1—2个村,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书记项目”,持续推动基层党组织在引领群众致富上走在前、作表率,确保组织工作干有方向、干有章法。

3、选贤能明导向,干部队伍面貌焕然一新。一是围绕问题整改,全面规范选任工作。狠抓省委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反馈整改工作,坚持“周调度、月汇总、季报告”制度,目前19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17项,完成率90%。开展部机关“五方面人选”选拔不力专项整治行动,深刻剖析4项问题根源,细化6项专项整治举措,通过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有效解决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短板,切实提高了组工干部政策业务水平。二是着眼后继有人,实施“红色薪火”工程。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等。

4、明规范重实效,公务员队伍管理提质增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强化公务员队伍管理。一是强化考核激励。顺利完成全县653名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参公人员)考核工作,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二是注重日常管理。完成2022年下半年计划招录的12名省考公务员、2023年计划招录10名选调生、12名省考(定向)公务员招录工作。全面梳理我县40个县级参照管理机关单位的基本情况,高质量完成县级参照管理单位重新认定工作。三是坚持严管厚爱。按照相关规定,为切实关心关爱干部。

5、优方式重服务,离退休干部作用充分发挥。统筹抓好政治领航、党建引领、服务提质、调查研究、关爱明天等重点工作,推动全县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政治领航,学思践悟读理论。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以支部为单位向离退休党员全覆盖发放《党的二十大报告资料汇编》、党章以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资料汇编》3本学习资料2858册。因人施策,为行动不便的党员等特殊对象开展“送学上门”活动12次。二是深化党建引领,凝心铸魂强党性。完成都江堰地区、成都地区1个党总支、5个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新成立了都江堰干休所第五党支部,各支部共开展“三会一课”及各类学习活动16次。三是提高服务质量,用心用情保待遇。我县每年划拨老干部活动经费50万元,用于组织老干部开展学习交流、文娱活动。

6、练内功树形象,组工队伍建设全面过硬。持续打造模范部门,建设过硬队伍。一是夯实理论基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州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县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全国全省全州委组织部长、老干部局局长会议精神20余次。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委组织部事业无下属二级核算单位。

县委组织部设2个职能股室,分别是信息中心、都江堰干休所。

县委组织部总编制数38个(其中行政编制14个,参公编制9个,事业编制11个,工勤编制4个),在编29人(行政编20人、事业编9人)。在职29人,退休6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总收入为16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62.88万元,占比100%;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占比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本年收入总计162.88万元,与2022年收入123.11万元相比,增加39.77万元,增加32.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本年度经费收入增加;支出总计162.88万元。与2022年支出123.11万元相比,增加39.77万元,增长32.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023年财政收入情况(图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总支出16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为146.4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为16.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71万元,占总支出74.7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46万元,占总支出13.18%;卫生健康支出8.45万元,占总支出5.19%;住房保障支出11.26万元,占总支出6.9%。

2023年财政支出情况(图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2.88万元。与2022年支出123.11万元相比,增加39.77万元,增长32.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023年与2022年收支对比情况(图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11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9.77万元,增长32.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71万元,占比74.7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6万元,占总支出13.18%;医疗卫生支出8.45万元,占总支出5.19%;住房保障支出11.26万元,占总支出6.91%。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1)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121.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14.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为7.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6.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1.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6.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相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考察考核管理查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结合本单位当年全部预算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等,对全口径的资金收入、支出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进行的全面总结。通过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对本单位全年的资金管理、单位履行机构职能和受托责任等进行系统的思考检查,分析预算执行中的得失,以推动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制定适应本单位的内控制度以促进发展。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年度财政拨款为我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前有力的保障,使我部顺利完成2023年度基层运行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预算单位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社会效益

项目完成指标

社会效益

项目完成指标

满意度指标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中共黑水县委组织部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2年下降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组织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脱贫攻坚下乡,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乡镇综治工作经费、乡镇人武部工作经费、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统计专项工作经费、乡镇共青团工作经费、乡镇禁毒工作经费、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工作经费、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经费、乡镇纪检工作经费、贫困村住房安全保障和开展日常工作经费、乡镇信访协调维稳经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管理经费等。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党组织活动经费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费。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乡镇环境综合治理经费等。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支出等。

2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色尔古旅游产业及莲花岛综合配套设施建设等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网格化经费、村(社区)干部报酬、体检费、基层组织活动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等。

2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计提公务员、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2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扶贫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安排的专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采购办公设备购置等。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1:黑水县党员教育中心“三公”经费2022年决算公开

附件1-2:黑水县委党员教育中心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3.105102-黑水县党员教育中心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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