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黑水县森林公安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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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9月9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6

第四部分附件19

附件119

附件221

第五部分附表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2

二、收入总表22

三、支出总表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22

十四、政府采购情况表………………………………………….22

十五、其他公开事项………………………….…………………2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授权林业行政处罚权,依法负责管理森林公安机关的枪支、弹药、警用物资装备等工作,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法制和执法监督。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以保卫森林资源为首要任务的专门公安机关,是履行保卫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任务的武装力量。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森林公安局是隶属于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的正科级行政单位,机关内设4个科室,即:办公室、政工科、法制科、刑侦治安大队;下设3个森林公安派出所,即:黑水县森林公安局达古冰川派出所、色尔古派出所、西里派出所。属于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和管理办法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黑水县森林公安局总编制25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3名,工勤2名。在职人员总数24人,其中:民警22人,工勤2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607.68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63.47万元,增长11.66%。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人员;支出总计604.53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78万元,增长14.8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有新增人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0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7.6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0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99万元,占97.76%;项目支出13.54万元,占2.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607.68万元、支初604.5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47万元、支出增加78万元,收入增长11.66%,支出增长14.8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有新增人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8万元,增长14.8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有新增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475.71万元,占78.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1万元,占10.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万元,占2.5%;农业水支出13.54万元,占2.24%;住房保障支出38.58万元,占6.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04.53,完成预算146.59%。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75.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100%,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2.71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8.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4.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5.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5.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项目公用经费13.54万元,主要包括动植物保护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燃油费、林业执法与监督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燃油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04万元,占97.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1万元,占2.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1.87万元,下降33.11%。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的标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4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0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执法与监督、下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53万元,下降46.49%。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的标准。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开展培训业务活动0.61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主要用于……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培训业务活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部门整体绩效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经财政资金的足额拨付,使得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通过对2018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认为我局机关财务制度健全,不存在乱用滥用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8年部门整体绩效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2018年部门整体绩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12.39万元,执行数为607.68万元,完成预算的147.35%。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本单位开展各项的业务工作有效进行,提高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2018年森林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

预算单位

森林公安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12.39

执行数:

607.68

其中-财政拨款:

412.39

其中-财政拨款:

607.6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以保卫森林资源为首要任务的专门公安机关,2、履行保卫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安全,3、维护林区社会治安任务的武装力量。

1、以保卫森林资源为首要任务的专门公安机关,2、履行保卫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安全,3、维护林区社会治安任务的武装力量。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人员经费人数

在职人数24人

在职人数24人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日常公用经费指标

按标准8000元/人

按标准8000元/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本单位基本支出

100%完成支出

100%完成支出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时效指标

基本支出

按序时进度支出,100%完成

按序时进度支出,100%完成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大于等于95%

满意度指标大于等于95%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经自评,我单位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3分。我局经财政资金的足额拨付,使得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通过对2018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认为我局机关财务制度健全,不存在乱用滥用情况。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黑水县森林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55万元,比2017年增加6.27万元,增长10.57%,主要原因是单位有新增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黑水县森林公安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公共安全行政运行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农林水动植物保护等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指农林水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住房保障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森林公安2018年三公经费说明附件2:森林公安2018年总体支出绩效评价附件3:森林公安2018决算报表

黑水县森林公安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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