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黑水县财政局系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机构代码008942887,办公地址为黑水县芦花镇正街71号。本单位主要职权为:(一)拟定和执行黑水县财政的发展战略、规划、方针政策,分析研究中、长期财政规划执行情况;贯彻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县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县财政工作。(二)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草案、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央转贷的特种国债。(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及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算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七)负责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九)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十)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补充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十二)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十三)制定财政科研计划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政业务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好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十四)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紧盯一个目标、破解两大瓶颈、补齐三个短板、拓展四大路径、建设五个黑水”的发展思路,以以脱贫攻坚为统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加强财政管理,扎实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抓牢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实现了县域经济增量提质、民生事业集成发展、社会氛围安定和谐三大提升为指导继续扎实有效的推进财政工作,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突出重点落实,强化措施求实效,努力完成本年各项财政目标任务。
黑水县财政局属行政机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行政机构10个(办公室、国库股、预算股、行政政法及科教文化股、农业农村股、经济建设股、社会保障股、综合股、监督检查室、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893.79万元,与2018年决算2527.2万元相比,减少1633.41万元,下降64.6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支出总计963.77万元,与2018年决算652.53万元相比,增加311.24万元,增长47.69%。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93.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3.7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96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89万元,占87.35%;项目支出121.88万元,占12.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93.79万元、支出总计963.77万元。与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27.2万元、支出总计652.53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33.4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1.24万元,分别下降64.63%、增长47.6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无专项项目。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3.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633.41万元,下降64.63%。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无项目而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3.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3.88万元,占79.26%;教育支出(类)18.98万元,占1.9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04万元,占8.82%;健康卫生支出(类)30.92万元,占3.21%;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1.5万元,占1.19%;住房保障支出(类)51.78万元,占5.37%;其他支出(类)1.68万元,占0.1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36.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62.99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6.16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支出决算为21.84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7.88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6.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89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8.24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80万元,完成预算100%。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1.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6.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2.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3.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1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22万元,占76.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5万元,占23.39%。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5.4万元,增长49.91%。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作任务重,公车使用频率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办理公务、处理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工作开展。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2.63万元,下降3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210人次,共计支出4.95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9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部门支出整体绩效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严格按照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总体方案等使用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按批复文件和管理程序等进行。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黑水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黑水县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33万元,比2018年增加79.84万元,增长38.8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开展业务活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黑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黑水县财政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义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
14.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用于培训的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9.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同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三公经费2019年决算情况说明
附件2:财政局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行政
附件3:黑水县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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