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黑水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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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黑水县机构改革方案》(黑委办发〔2019〕1号)和《关于〈黑水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黑机改〔2019〕4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省、州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省、州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州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国家、省、州在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特色鲜明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一是对全县应急救援物资进行全面摸底,做到心中有数。对防汛、救灾及防火物资进行清点和登记造册,全面掌握了全县抢险和救援物资储备情况。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要求,投入220余万元对防汛、防灭火物资进行补充。二是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对全县相关部门业务技术人员和半专业救援队伍进行了摸底调查,要求各乡镇、各行业部门组建应急救援力量。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20支2100人。三是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演练到位。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学校、工业企业、重点项目施工单位开展了全覆盖应急演练,并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了应急处置预案。经统计,全县开展应急演练180余场,参与群众近万人。

2、扎实开展督促指导。一是清明节前后,组成4个工作组对各乡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积极配合县林业和草原局成功处置了一般森林火情10起,消防救援大队出动2次12人,乡镇应急救援队伍4次210余人。二是组织县发改、自然资源、科农水等部门分组分片区对17各乡镇汛前准备工作开展了全方位督查。并要求各乡镇按照“查、备、演、宣、快”五字抓好工作落实。

3、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反应处置。应急管理局组建以来,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值班值守工作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合理编排值班组,执行AB岗制轮流值班,确保应急值守工作万无一失。今年以来,联合县气象局共发布雷电、暴雨预警及预警信号96期,气象信息快报53期,雨情现报200余条。气象服务短信65万余条,覆盖全县党政部门和乡镇村,全县干部群众和基层防灾救灾的能力有了新提高。接受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和灾情报告600余条,及时妥善处置森林火情、民房火灾、意外事故15起,

4、积极开展救援救助。对受灾群众及时转移安置和救助,对受灾农作物和受损道路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置。转移安置受灾农户18户42人。发放大米700千克,面粉700千克,调用应急救灾帐篷16顶床,床垫30床、棉被30套。投入应急抢险排险资金30余万元,装载机8台次,挖掘机4台次。有力消除次生灾害的发生。

5、健全体系、明晰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黑水县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管理体系。二是厘清工作责任。与全县各乡镇、部门、企业签订2019年度《黑水县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按照《黑水县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黑水县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清单实施方案》,层层分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三是定期研究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国家和省、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至12月,全县发生各类事故14起,死亡1人,受伤2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4起,死亡1人,受伤2人,其他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直接经济损失下降98%,已连续7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6、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开展了春节前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旅游景区客运索道安全专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春运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消防安全检查执法行动、“特殊地区、特殊环境、特殊地段”道路交通领域专项整治、“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和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八大专项行动整治。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方面,以“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为重点,排查整治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严格动火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销售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危化品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2家,供销社烟花爆竹停业整顿。道路交通方面,组织检查组10个,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行政处罚1起,罚款0.4万元。检查各运输企业、汽车站、二类维修企业、驾校分校、寄递物流企业、货运源头企业60家次,制作现场检查录 80 份,排查一般隐患18项,其中15项已当场整改完毕,另外3项已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已限期整改完毕,整改率100%。建筑施工方面,我县辖区内在建单位工程18项,总面积5.81万平方米,总投资20316万元。发出《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10份,安全生产约谈建筑施工单位1家次,质量安全问题处理合格率100%,截至目前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和在建工程安全事故0起、死亡0人。消防安全方面,检查社会单位272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46份,发现火灾隐患288处,办理处罚案件15起,罚款49700元、临时查封4家,责令“三停”4家。农机安全方面,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80余人次,深入检查机具200余台,共排查治理隐患车辆40台,无牌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农机生产作业经营活动的32起,并全部当场进行了整改,宣传购机补贴、农机安全50余次。特种设备方面,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0余家,瓶装气体充装单位和销售单位3家,涉及240台起重机械、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客运索道等各类特种设备。

7、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为提升民众防灾减灾意识,我局利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安全月等时段,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宣传品、宣传资料发放、急救护知识技能讲解和现场模拟急救、火灾逃生、消防器材使用讲解、邀请群众参与现场演示等多种方法和手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内容。活动期间接受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展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等展板20幅,悬挂宣传横幅10幅,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开展急救护知识技能讲解和现场模拟急救10场;开展火灾逃生、消防器材使用讲解10场;邀请100余名群众参与现场演示。

8、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落实县级、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9、实施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通过制度建设强化激励惩戒,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黑水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应急指挥中心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012.75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317.34万元,增长189.4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黑水汛期发生严重泥石流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经费增加;支出总计1118.77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637.57万元,增长132.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黑水汛期发生严重泥石流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经费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单位:万元)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01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7.89万元,占87.8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244.86万元,占12.17%。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11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73万元,占34.12%;项目支出737.04万元,占65.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  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67.89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393.19万元,增长371.81%。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18.77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637.57万元,增长132.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黑水汛期发生严重泥石流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经费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单位:万元)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37.57万元,增长132.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黑水汛期发生严重泥石流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经费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37.8万元,占3.38%;卫生健康210(类)支出39.45万元,占3.53%;住房保障221(类)支出25.51万元,占2.28%;农林水213(类)支出19.5万元,占1.7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支出996.5万元,占89.0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18.77万元完成预算55.5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210(类)公共卫生04(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项):支出决算为25.0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支出决算为8.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213(类)农业农村01(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预算1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业项目专项支出经费,我局实际发生较少。

7.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为25.51万元,完成预算100%。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支出决算为193.99万元,完成预算97.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一笔款项年末才到账,还未使用。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应急救援08(项):支出决算为79.99万元,完成预算9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剩余金额太小,无法使用。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事业运行50(项):支出决算为110.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69.74万元,完成预算15.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采购资金年末才到账,采购准备时间长,无法在年底前使用完。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森林消防事务02(款)森林消防应急救援04(项):支出决算为7.44万元,完成预算3.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野外停机坪及外联道路建设项目,年底前还未施工完成。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自然灾害防治06(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02(项):支出决算为277.72万元,完成预算92.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受灾乡镇因报账资料不齐,未在年底前报账。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自然灾害防治99(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00(项):支出决算为99.86万元,完成预算9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防火物资采购资金剩余金额太小,无法使用。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07(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01(项):支出决算为11.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07(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02(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9(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项):支出决算为144.74万元,完成预算79.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县属山区,洪涝灾害发生较少,抗洪抢险资金未使用完。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消防事务02(款)消防应急救援04(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黑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专项资金,因决算无法填列入消防救援大队账户,故填列入我单位账户,还未使用。

19.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01(项):支出决算为62.12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黑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专项资金,因决算无法填列入消防救援大队账户,故填列入我单位账户,还未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3.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29万元、津贴补贴75.34万元、奖金77.6万元、绩效工资25.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万元、住房公积金25.51万元、生活补助2.43万元、医疗费补助0.44万元、奖励金0.01万元等。

公用经费48.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55万元、水费0.27万元、电费2.2万元、邮电费5.07万元、差旅费4.05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培训费2.12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0.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1万元、其他交通费0.33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实施“三公经费”控制,未有超支现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27万元,占9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2.66%。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8.99万元,增长96.97%。主要原因是2020年黑水县汛期发生严重泥石流灾害,用车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下乡检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24万元,增长94.5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责职能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州应急管理部门到我县调研等支出0.5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单位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单位5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采购”“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0年第一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04万元,执行数为25.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及其他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新冠肺炎疫情专项工作经费,我局主要用于各相关单位后勤保障及其他应急支出,使用单位分散,不利于工作经费的使用监管。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后勤保障物资统一采购,按需领取。

2.          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99.86万元,完成预算的99.86%。通过项目实施,建立健全了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体系,保障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物资管理不规范,出入库台账不齐。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仓储管理,规范出入库台账。

3.          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县汛期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          2020年第一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3万元,执行数为95.5万元,完成预算的71.8%。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县洪涝灾害应急调查监测,转移危险地区人员,搜救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购买、租赁应急救灾装备物资,以及受灾群众救助等,发现的主要问题:汛期提前,资金还未到位,应急处置物资发放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资金预算管理。

5.          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18万元,执行数为64.44万元,完成预算的15.42%。通过项目实施,建立健全了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健全黑水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应急处置和排危除险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采购等

预算单位

黑水县应急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06.04

执行数:

314.84

其中-财政拨款:

706.04

-财其中政拨款:

314.84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疫情防控时期,后勤保障;汛期应急救援、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补助我县洪涝灾害应急调查监测,转移危险地区人员,搜救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购买、租赁应急救灾装备物资,以及受灾群众救助等

完成罗坝街泥石流抢险应急工程项目和7.25龙坝乡泥石流应急抢险工程;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并发放过渡期生活补助;开展排危除险应急处置,受灾群众补助已及时发放到位;卫星电话采购完成,救灾点、备灾点物资储备采购正在进行中等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质量、时效

疫情防控工作后勤保障率、疫情防控工作后勤保障采购完成率等

100%

100%

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质量、时效、成本

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采购完成率、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采购按期完成率等

100%

99.86%

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质量、时效、成本

应急处置完成率、交通后勤保障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时率等

100%

100%

2020年第一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质量、时效、成本

地质灾害救灾工作资金使用率、抗洪抢险工作验收合格率等

100%

71.8%

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质量、时效、成本

备灾点防汛物资储备采购完成率、备灾点防汛物资发放至乡镇时限等

100%

15.4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

疫情期间贫困居民生活质量、疫情期间社会秩序

生活质量:食有保障;社会秩序:稳定有序

生活质量:食有保障;社会秩序:稳定有序

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采购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生态环境

乡镇发放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发挥作用年限

发放率:100%;使用年限:中长期

发放率:100%;使用年限:中长期

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生态环境

受灾群众生活质量、应急抢险工程地生态恢复率、应急治理措施持续发挥作用年限

生活质量:衣食有保障;生态恢复率:100%;发挥作用年限:中长期

生活质量:衣食有保障;生态恢复率:90%(生态恢复需要时间);发挥作用年限:中长期

2020年第一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生态环境

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发放率、灾区社会秩序、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抗洪抢险工作发挥作用年限

发放率:100%;社会秩序:稳定有序;发挥作用年限:中长期

发放率:100%;社会秩序:稳定有序;发挥作用年限:中长期

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生态环境

应急抢险卫星通讯设备、备灾点救灾物资、备灾点防汛物资乡镇覆盖率、防汛工作发挥作用年限

覆盖率:100%;发挥作用年限:中长期

卫星电话覆盖率:100%;备灾点救灾物资、备灾点防汛物资还未到位,未发放至乡镇;发挥作用年限:中长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居家隔离群众信访比率、各乡镇基层群众对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的满意度

信访比率≤0.5‰;满意度:100%

信访比率:0;满意度:100%

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采购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人员信访比率、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大负面舆情/事故次数

信访比率≤0.5‰;重大负面舆情/事故次数:0

信访比率≤0.5‰;重大负面舆情/事故次数:0

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灾群众信访比率、基层群众对应急治理项目的满意度

信访比率≤0.5‰;满意度:100%

信访比率:0;满意度:100%

2020年第一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灾群众信访比率、抗洪抢险工作重大负面舆情/事故次数

信访比率≤0.5‰;重大负面舆情/事故次数:0

信访比率≤0.5‰;重大负面舆情/事故次数:0

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乡镇防汛工作人员信访比率、乡镇防汛工作重大负面舆情/事故次数

信访比率≤0.5‰;重大负面舆情/事故次数:0

信访比率≤0.5‰;重大负面舆情/事故次数:0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黑水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项目、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2020年第一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项目、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2020年第一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3。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黑水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1万元,比2019年减少12.39万元,下降28.1%。主要原因是单位更新管理制度,厉行节约,使机关运行成本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黑水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防火防汛物资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黑水县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监管方面的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反映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其他应急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消防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反映用于消防应急救援事务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项):反映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国家给予受灾群众在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过渡过程中的生活补助。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地方给予受灾群众在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过渡过程中的生活补助。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反映其他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事务中的支出。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黑水县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2020年决算情况说明

附件2:黑水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3:2020年黑水县应急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4:县应急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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