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8月28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6
第四部分附件19
附件119
附件221
第五部分附表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2
二、收入总表22
三、支出总表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22
十四、政府采购情况表………………………………………….22
十五、其他公开事项………………………….…………………2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属于人社局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宣传和贯彻实施。
2、负责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统筹做好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保险工作方案,布置全县扩面征缴工作。
3、做好基金汇集、存储管理,加强与财政相关部门对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4、核定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住院待遇、门诊费用并支付报销。
5、对参保和待遇发放情况进行统计和管理。
6、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基金运行管理方面。
我局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基金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基金银行计息办法按照国发〔1998〕44号文件有关规定计息。制定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保障基金安全。建立健全工作首问责任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医疗保险风险分析报告制度。加强统计报表工作,坚持对基金运行情况定期分析报告,健全了预警机制。
2.规范基金收支方式。
由于我县社区、劳动保障站等基层平台建设相对滞后,居民居住分散、流动性强,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居民缴纳医疗保险费积极推行POS刷卡缴费、电汇转款方式;在支付各项医疗保险待遇时,采取由银行批量代发或转存银行存折(卡)等形式,最大限度规范基金收支方式,取消了医保基金现金收支业务。
3.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阿坝州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和《阿坝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考核试行办法》,强化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实行年度考核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协议管理,细化协议内容,增强协议的可操作性。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同时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处理。在检查中重点检查定点医院和药店是否有违反医保政策的情况,如是否存在用药治疗不规范、重复检查、挂床住院、超范围检查、超标准检查等违规现象,定点药店是否有利用参保职工社保卡出售非医保药品、营养保健品等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医院和药店采取停止刷卡、限期整改等处理方式,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遏制了医疗服务机构违规行为的发生。通过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协议”机构管理水平。
4.加强审核管理。
建立了参保人员住院就医备案登记制度;医疗费用“初审、复审、审核”三级审核,医疗费用审核率达100%;建立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认定小组,定期认定申请门诊特殊疾病享受人员。我局坚持对异地医疗费用进行电话查实,特别对异地就医发生金额较大、清单不详的医疗票据采取实地核查或委托当地医保局协查等方式。
5.基金运行管理。
(1)收入。
201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总收入3490.7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2185.23万元、统筹基金利息4.06万元,个人缴费收入1290.33万元、个人缴费利息收入1.39万元,其他收入1.24万元,转移收入8.45万元)。基金收入3484.01万元,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万元3550万元的99%。其它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36.23万元,其中: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6.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收入为599.77万元。
2018年,全县共征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1173.01万元,其中,2018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880.2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收入864.39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收入15.88万元),县级财政补助287.89万元(其中:县级配套163.27万元、贫困人口参保县级补助22.48万元、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县级补助60.71万元、全额资助33名贫困人口中途参保2.11万元、退2017年度贫困人口参保缴费个人缴费部分39.32万元),其他收入1.78万元,利息收入3.07万元。
(2)支出。
2018年,我县支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545人次;门诊大病883人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1368.41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为348.14万元,个人帐户支出为1020.27万元。其它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2.73万元,其中: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96万元;公务员医疗基金支出188.77万元。
2018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为1612.21万元。其中:住院4501人次1327.07万元;特殊慢病1117人次111.50万元;门诊统筹6973人次7.37万元;大病保险429人次126.81万元;退2017和2018年贫困户参保缴费资金39.46万元。
特殊人员医疗保障情况:2018年,县级财政补助离伤人员收入40.40万元,利息收入0.12万元。离伤人员支出28.06万元。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属于人社局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本单位下设办公室、统筹股、审核结算股、基金管理股、审计稽核股五个股室。编制数29人,实有在编人数25人,其中副科级领导2人,公务员0人,事业编制25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617.0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14.65万元;上年财返结转收入2.43万元,相应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17.08万元,上年财返支出办公费2.43万元。2018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总额为617.08万元,相应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14.65万元,上年财返支出办公费2.4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617.08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14.65万元;上年财返结转收入2.43万元,比上年度556.38万元增加60.70万元,上涨为10.91%。增加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相应增加。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1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21万元,占53.84%;项目支出284.87万元,占46.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617.08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14.65万元;上年财返结转收入2.43万元,比上年度556.38万元增加60.70万元,减幅为10.91%。增加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相应增加。
2、2018年支出决算总额为617.08万元,本年支出比上年度支出556.38万元增加60.70万元,增幅为10.91%。增加的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相应增加,城乡居民医保县级配套资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县级配套资金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08万元,本年支出比上年度支出556.38万元增加60.70万元,增幅为10.91%。增加的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相应增加,城乡居民医保县级配套资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县级配套资金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0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90万元;相比去年增加4.22万元,增长率19.46%,增长原因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301.81万元;相比去年增加200.34万元,增长率197%,增长原因为工资调资、工资正常晋升、人员增加和支出归类调整有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0.47万元;相比上年减少130.12万元,减少率32.48%,原因是:支出科目调整。住房保障18.91万元,相比去年增加20.14%,原因是:今年工资基数上涨,人员增加。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17.08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90万元;相比去年增加4.22万元,增长率19.46%,增长原因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304.21万元;相比去年增加200.34万元,增长率197%,增长原因为工资调资、工资正常晋升、人员增加和支出归类调整有关。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8.07万元;相比上年减少130.12万元,减少率32.48%,原因是:支出科目调整。
(四)住房保障18.91万元,相比去年增加20.14%,原因是:今年工资基数上涨,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9.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6.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5.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6万元,占91.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占8.37%。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本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下降39.41%。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县各类医保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完成预算60.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决算下降39.2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7万元,主要用于对口交流接待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财政支出总体绩效评价项目1个,共计金额617.08万元,其中:财政支出总体绩效评价617.08万元。
2018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医保局的业务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精准扶贫医疗保障为第一要务,以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管理任务为核心,不断夯实医保各项基础工作,强化基金征缴和管理、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监管、积极落实医疗保险制度、落实精准扶贫的相关政策、不断完善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确保了我县医疗保险工作平稳健康有序运行。
2018年,我县支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545人次;门诊大病883人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1368.41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为348.14万元,个人帐户支出为1020.27万元。其它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2.73万元,其中: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96万元;公务员医疗基金支出188.77万元。
2018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为1612.21万元。其中:住院4501人次1327.07万元;特殊慢病1117人次111.50万元;门诊统筹6973人次7.37万元;大病保险429人次126.81万元;退2017和2018年贫困户参保缴费资金39.46万元。
特殊人员医疗保障情况:2018年,县级财政补助离伤人员收入40.40万元,利息收入0.12万元。离伤人员支出28.06万元。
(一)基金运行管理方面。
我局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基金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基金银行计息办法按照国发〔1998〕44号文件有关规定计息。制定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保障基金安全。建立健全工作首问责任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医疗保险风险分析报告制度。加强统计报表工作,坚持对基金运行情况定期分析报告,健全了预警机制。
(二)规范基金收支方式。
由于我县社区、劳动保障站等基层平台建设相对滞后,居民居住分散、流动性强,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居民缴纳医疗保险费积极推行POS刷卡缴费、电汇转款方式;在支付各项医疗保险待遇时,采取由银行批量代发或转存银行存折(卡)等形式,最大限度规范基金收支方式,取消了医保基金现金收支业务。
(三)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阿坝州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和《阿坝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考核试行办法》,强化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实行年度考核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协议管理,细化协议内容,增强协议的可操作性。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同时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处理。在检查中重点检查定点医院和药店是否有违反医保政策的情况,如是否存在用药治疗不规范、重复检查、挂床住院、超范围检查、超标准检查等违规现象,定点药店是否有利用参保职工社保卡出售非医保药品、营养保健品等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医院和药店采取停止刷卡、限期整改等处理方式,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遏制了医疗服务机构违规行为的发生。通过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了“两定点”机构管理水平。
(四)加强审核管理。
建立了参保人员住院就医备案登记制度;医疗费用“初审、复审、审核”三级审核,医疗费用审核率达100%;建立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认定小组,定期认定申请门诊特殊疾病享受人员。我局坚持对异地医疗费用进行电话查实,特别对异地就医发生金额较大、清单不详的医疗票据采取实地核查或委托当地医保局协查等方式。
(五)聚焦精准扶贫,助力精准脱贫。
继续按照省州县相关文件规定,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的,在原报销比例上均提高5%,并取消起付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县域内就诊,取消起付线,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100%补偿。最大程度的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发生。
在人社局的牵头下联合扶贫移民局、保险公司、民政局、卫计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大病保险、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重大疾病专项补助、重特大疾病特殊补助等政策。着重发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费用报销“一站式”服务功能,让贫困人口报销医疗费用只需跑一次、交一次资料就办完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民政救助、卫生扶贫救助等所有程序。2018年兑现精准扶贫医疗保障资金954.58万元,6422人次受益。其中:住院报销1350人次906.14万元(其中:异地联网结算224人次101.24万元,州内联网结算679人次238.26万元);特殊慢病门诊报销191人次44.63万元;门诊统筹报销4881人次3.81万元。
(六)全力配合各级审计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我局医保基金的审计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虽然我局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基金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制定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但在2018年3月18日至3月20日阿坝州社保局检查组对我局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管理情况及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情况细致的检查中任然发现了未制定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未设立风险管理部门,未配备专职人员;社保卡结算医疗保险待遇使用率偏低等21个问题,并要求7月30日前整改落实,同时报送整改报告。接到通报后我局高度重视,成立整改工作小组,建立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逐一解决检查提出的问题,并于7月25日将整改报告报送州人社局。
2018年4月全力配合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完成了对我局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工作。接到审计提出的关于“我局未对2017年和2018年2870名和32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额代缴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赓即成立整改工作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清理整改。经我局清理核实并通过县扶贫移民局审核后,2017年2824名和2018年248名自主缴费参保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39.46万元和3.34万元已全部退还贫困人口,并改由县级财政资助参保;动态调整的贫困人口已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中进行标识;清理核对后新增的贫困人口,已及时按规定由县级财政资助参保。
2018年10月15日至16日全力配合州医保局完成对我局近三年各级医保基金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2017年度医保基金收支管理及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和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医保县级财政补助及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大病补充商业保险 |
||||
预算单位 |
医疗保障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46.46 |
执行数: |
246.46 |
|
其中-财政拨款: |
246.46 |
其中-财政拨款: |
246.46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该项目建成后,县级财政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163.27万元,解决了全县50375人医疗保障问题,县级财政为贫困人口参保补助22.48万元、为贫困人口参加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补助60.71万元。资助了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参加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 |
县级财政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163.27万元,解决了全县50375人医疗保障问题,县级财政为贫困人口参保补助22.48万元、为贫困人口参加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补助60.71万元。资助了9993名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参加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
|
保障参保城乡居民和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大病医疗补助 |
保障参保城乡居民和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大病医疗补助 |
|
效益指标 |
|
|
保障参保城乡居民50375名和贫困人口9993名医疗保障和大病医疗补助 |
保障参保城乡居民50375名和贫困人口9993名医疗保障和大病医疗补助 |
|
满意度指标 |
|
|
满足了参保城乡居民和贫困人口医疗有保障 |
满足了参保城乡居民和贫困人口医疗有保障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
||||
预算单位 |
医疗保障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5.90 |
执行数: |
25.9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5.90 |
其中-财政拨款: |
25.9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该项目建成后,解决军转干部参加职工医疗保险配套单位部分。 |
保障了军转干部参加我县职工医疗保险。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
|
保障军转干部参加我县职工医疗保险。 |
保障军转干部参加我县职工医疗保险。 |
|
效益指标 |
|
|
保障了军转干部参加我县职工医疗保险。 |
保障了军转干部参加我县职工医疗保险。 |
|
满意度指标 |
|
|
满足军转干部参加职工医保需求 |
满足军转干部参加职工医保需求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优抚对象离休干部和伤残人员县级配套 |
||||
预算单位 |
医疗保障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40 |
执行数: |
10.4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4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4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该项目建成后,解决优抚对象离休干部和伤残人员医保县级配套。 |
保障了优抚对象离休干部和伤残人员医保县级配套。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
|
保障优抚对象离休干部和伤残人员医保县级配套。 |
保障优抚对象离休干部和伤残人员医保县级配套。 |
|
满意度指标 |
|
|
满足优抚对象离休干部和伤残人员医疗保障需求 |
满足优抚对象离休干部和伤残人员医疗保障需求 |
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黑水县医保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医保局开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和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医保县级财政补助及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大病补充商业保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共计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医保局开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和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医保县级财政补助及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大病补充商业保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个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3。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黑水县医保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黑水县医保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黑水县医保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黑水县医保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公开
附件2:医保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附件3:医保局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4:医保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黑水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