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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6年08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二、机构设置10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2
第四部分 附件26
第五部分 附表27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拟订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国际、港澳台及跨省、跨州、跨县合作交流和有关外事事务。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本单位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协助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牵头综合统计和本单位专业统计归口管理。承担国家和省、州、县财政安排的有关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负责本单位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本单位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承担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资金的拨付工作。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
承担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建工作,承担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起草有关全县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有关工作,组织重大处罚案件、许可事项听证。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负责指导、办理全县自然资源系统重大信访事项,协调处置涉及自然资源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及维稳工作。分析全县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情况。
承接州局办公室、人事科、信访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的其他工作职责。
2.业务股。负责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县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监督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政策和工作规则。配合国家、省、州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效能、党风政风建设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的实施意见。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工作,管理登记资料。负责由县本级承担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依照国家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统一监督管理全县基础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咨询、测绘单位资格管理,指导测绘标志的管理与保护,管理全县区域测绘工作。
监督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落实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依照国家相关要求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县属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相关工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内部审计、各类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等审计监督工作。
贯彻执行全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省、州、县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全县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组织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全县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和管理规定,指导全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承担全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拟订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拟订全县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发证的矿产资源矿业权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矿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拟订全县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全县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承担全县地质勘查行业统计和成果统计,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行为。
承接州局执法督察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审计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地质灾害防治科、矿产资源管理科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202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用途管制提质增效。严格守住耕地保护底线,确保耕地面积稳定在53.56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29.41平方公里。耕林园“一张图”治理已提交二上成果,正在持续优化完善成果数据等待州级通知提交三上数据。排查全县范围内的可用的建设用地,涉及13个乡镇,共计110处。取得黑水县2024年第1批次和阿坝黑水扎窝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批复,高效办理40余件项目用地预审、6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完成50件农村宅基地及其他项目建设用地地类核实。特色推进四川民族村寨建设、森林康养基地等4个重点项目用地报批组卷并上报省州,精准配合完成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的土地征收,为县域发展提供坚实用地保障。
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显著。构建“制度保障+宣传培训+应急演练+项目推进”四位一体防治体系,开展夜间“三断”应急演练模式,累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6次,培训2604余人次,发放宣传画册2000余套,发送预警短信近12万条;组织应急演练15余场,实现隐患点群众全覆盖。完成15个乡镇23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实施183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投资2745万元,全部完成安置建设;19处地灾治理项目已入库,争取申报资金6600万元。18处已建项目清淤全部完成,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芦花镇中芦花新城区泥石流灾后恢复治理工程,主体已完工。石碉楼乡打不滑泥石流成功申报特大型泥石流治理项目,计划26年3月进场施工。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初步成型。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6个乡镇级片区规划报批,实现县乡两级规划体系全覆盖,32个村级片区规划形成初步方案,为乡村振兴筑牢规划基础。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完成80余件建设项目生态保护红线核定,对5个涉红线项目开展有限人为活动认定。优化审批流程,完成57户民房选址踏勘、10余次公建项目踏勘,办理各类规划许可证12件、规划验收4件。升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开展多轮业务培训,规划管理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
不动产登记服务持续优化。累计办理不动产业务850件,涵盖抵押、转移、变更等全类型登记,协助法院查封1件,查询服务485件。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创新开展“7+2”会审机制,会审56宗用地,批准面积8400平方米。全面启动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及水资源基础调查,为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自然资源执法从严推进。聚焦耕地保护“零容忍”,完成2018-2023年存量违法占耕3个图斑整改(面积6.8亩),核实2024年新增39个违法图斑(面积17.59亩),推动2023-2024年督察反馈问题2个整改销号。开展土地动态巡查32次、联合执法5次,处置行政处罚案件3件,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持续整治“大棚房”、违建别墅等问题,筑牢自然资源执法防线。
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梳理个人及股室廉政风险点,建立防控台账。常态化开展“会前学纪学法”,组织学习党章党规、上级会议精神及典型案例通报。创新警示教育形式,观看《灭“蚁”》等警示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强化干部拒腐防变意识。深化作风建设,开展纠“四风”树新风专项整治,紧盯意识形态工作,为自然资源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黑水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黑水县自然资源局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总计4283.60万元,与2024年决算数23673.84万元相比,减少19390.24万元,减少81.9%。主要变动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搬迁补助资金收入减少、地质灾害防治综合治理项目资金收入减少;支出总计4283.60万元,与2024年决算数23673.84万元相比,减少19390.24万元,减少81.9%。主要变动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搬迁补助资金支出增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年收入合计4283.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58.03万元,占90.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5.57万元,占9.9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年支出合428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69万元,占8.54%;项目支出3917.91万元,占91.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83.60万元。与2024年23673.84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390.24万元,减少81.9%;财政拨款支出4283.60万元比2024年23673.84万元减少19390.24万元,减少81.9%。主要变动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搬迁、综合治理项目减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专项资金收入、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8.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06%。与2024年23673.84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815.81万元,减少83.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5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避险搬迁、综合治理项目减少,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专项资金支付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8.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58万元,占0.18%;卫生健康(类)支出18.60万元,占0.01%;农林水(类)支出82.48万元,占1.7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558.01万元,占2.31%;住房保障(类)支出26.58万元,占0.0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124.80万元,占95.6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858.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支出决算为31.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支出决算为15.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支出决算为15.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项):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农林水213(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项):支出决算数为82.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自然资源海洋与气象等220(类)自然资源事务01(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09(项):支出决算为57.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自然资源海洋与气象等220(类)自然资源事务01(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06(项):支出决算为94.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自然资源海洋与气象等220(类)自然资源事务01(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29(项):支出决算为69.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自然资源海洋与气象等220(类)自然资源事务01(款)事业运行50(项):支出决算为272.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自然资源海洋与气象等220(类)自然资源事务01(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64.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为26.56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自然灾害防治06(款)地质灾害防治01(项):支出决算为3069.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自然灾害防治06(款)
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54.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58.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2.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0.76万元,津贴补贴28.75万元,绩效工资127.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7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67万元,住房公积金26.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5万元。
公用经费43.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55万元、电费2.6万元、邮电费4.38万元、差旅费15.65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劳务费2.94万元,福利费0.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7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补助0.56万元,奖励金0.0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与2024年决算数30万元相比,减少100%,原因为2024年新购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4年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4年30万相比,减少100%,原因为2024年新购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4年0万元持平,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4.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5.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饼状图)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25.5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黑水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4年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黑水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3.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3万元,用于办公打印纸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5万元,用于地质灾害泥石流治理工程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7.52万元,用于本单位服务类项目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3.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黑水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5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5年黑水县专职监测项目、黑水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等5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5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指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内容比较多,见附件1-5。
(备注:按照绩效自评工作安排,各单位可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综合报表查询—预算绩效报表模块中下载本单位“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该表格应作为附件予以公开。)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情况
十五、其他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1-1.黑水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三公”经费2025年决算公开
1-2.黑水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3.黑水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专职监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3.黑水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4.黑水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1-5.黑水县自然资源局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附件1-1:黑水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三公”经费2025年决算公开
附件1-2:黑水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3:黑水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3:黑水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黑水县专职监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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