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黑水县公安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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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8月26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3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政府和州公安局提拱信息、制定对策。

4.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县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全县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全县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9.防范、处置邪教及藏独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督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管理县看守所。

11.指导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参与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县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2.组织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县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3.拟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4.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教训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警。

15.承担县禁毒领导小组、县恐怖工作协调小级的具体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黑水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字当头,聚焦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以“磐石”系列专项行动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抓手,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忠实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使命任务,全县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平稳,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1.全面从严治警,锻造锤炼黑水铁军卫士。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践行新时代阿坝公安精神,扎实开展“强镜鉴、防风险、促提升”“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和“三项体检”,全面清理整顿流毒影响。

2.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一是维护涉藏意识形态领域政治安全。二是强化反恐反邪工作。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结合“敲门行动”,摸排调查邪教组织。三是加强寺庙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巩固“一寺一策”管理规范。

3.深入严打整治,巩固提升平安建设成果。以“磐石”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依托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出击各类违法犯罪。今年以来,接群众举报线索2条;立刑事案件32起,破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人(其中侵财类案件20起,破14起,抓3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48%,破案率上升30%。协助外地公安机关抓获网逃7名;受理行政案件84起,查处结案60起,查处违法人员108人(其中行政拘留43人)。

4.服务中心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打赢猛河战“疫”。启动入县4个卡点,严查过境车辆、人员;前移关口至垭口山隧道口,设立过境车辆转运点,全程闭环护送转运车辆出境,期间累计转运车队125批次、6134台次;强化流调溯源,落地核查涉疫数据3500余条;办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行政案件15起,查处违法人员42人。二是筑牢安全防线。深入推进“减量控大”和“一盔一带”专项行动,不断抓秩序、保畅通、防事故、保安全,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持续向好。三是消除矛盾隐患。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四是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抓街面社会治安防控,提升社会面管控水平。五是动态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严查火案,严管火源,切实抓好森林火灾预防及违规野外用火专项整治。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公安局属一级行政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共18个派出机构和14个内设部门,具体包括:办公室、政工室、情指中心、警务保障室、森林警察大队、科通科、政保大队、法制室、治安大队、刑警大队(禁毒反诈大队)、交警大队、行政审批室、看守所及芦花等18个派出所。

编制人数170名,其中:行政执法编制155名,行政工勤编制15名。2022年末在职人员总数163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146人,行政工勤人员17人,退休人员33人。因业务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1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6,410.25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157.09万元,增加2.51%。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调资及人员变动,新组建特巡警大队辅警人员增加;支出总计6,410.25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2.52万元,增加2.51%。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调资及人员变动,新组建特巡警大队辅警人员增加。

年度

2021年

2022年

增减率

决算收入总计

6,253.16

6,410.25

2.51%

决算支出总计

6,253.16

6,410.25

2.51%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5,26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64.2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6,41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9.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15,02万元,公用经费354.73万元),占79.09%;项目支出1,340.50万元,占20.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10.2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7.09万元,增加2.51%。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调资及人员变动,新组建特巡警大队辅警人员增加。

年度

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支出

2021年

6,253.16

6,253.16

2022年

6,410.25

6,410.25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0.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57.09万元,增长2.51%。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调资及人员变动,新组建特巡警大队辅警人员增加,办案业务和装备经费支出,编制内新购置车辆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0.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204(类)支出5,443.80万元,占86.29%;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471,66万元,占6.12%;医疗卫生210(类)支出181.62万元,占2.82%;住房保障221(类)支出313.17万元,占4.75%;农林水213(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229(类)1.00万元,占0.02%。(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功能科目

科目名称

决算支数(万元)

所占总支出比重(%)

204

公共安全支出

5,443.80

86.3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471,66

6.12%

210

医疗卫生支出

181.62

2.8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13.17

4.7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四)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410.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行政运行204(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4,103.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类)02(款)02(项):支出决算为1,243.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4(类)99(款)99(项):支出决算为96.96万元,完成预算100%。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314.46万元,完成预算100%。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类)05(款)06(项):支出决算为157.20万元,完成预算100%。

6.行政单位医疗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145.6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务员医疗补助210(类)11(款)03(项):支出决算为3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公积金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313.17万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07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功能科目

科目名称

决算支出

占比

2040201

行政运行

4,103.30

64.01%

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243.84

19.40%

20499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96.66

1.5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14.46

4.91%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157.20

2.45%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45.62

2.27%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36.00

0.5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13.17

4.89%

合计

6410.2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69.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15.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20.45万元、津贴补贴1,276.06万元、奖金924.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4,4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7.2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5.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14万元、住房公积金313.1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2.04万元、抚恤金23.32万元、生活补助93.68万元、医疗费补助13.11万元、奖励金0.10万元等。

公用经费354.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7.09万元、手水费1.74万元、电费32.97万元、差旅费32.65万元、维修(护)费36.31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劳务费125.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5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12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08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为194.80万元,执行预算100%,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4.80万元,完成预算100%。支出决算比2021年下降125.66万元,增长39.21%,主要变动原因是执法办案、应急处突、道路交通跨县交叉检查,2021年有8台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4.05万元,占99.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5万元,占0.39%。具体情况如下:

科目

决算数(万元)

占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94.05

99.61%

公务接待费

0.75

0.39%

“三公”经费合计

194.80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1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4.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下降126.41万元,下降42.30%。主要变动原因是执法办案、应急处突、道路交通跨县交叉检查,2021年有8台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4.0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原则,以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使用,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公务接待20余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基本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基本支出完成5,069.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结果来看,本单位全面规范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保障了县公安局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了我县公安工作的整体水平,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总的说全年经费使用安排合理。

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绩效评价中反映出部门支出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完成的质量和预期效果还不够理想。

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基层单位业务人员绩效评价工作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进一步规范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做到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有机结合。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2022年项目全年预算数(包含调整预算)1,340.50万元,执行数为1,340.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结转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严格管理,支出合理,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了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了公安工作的整体水平。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阿州财行〔2022〕13号项目)”“看守所经费”等选取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分析。

(1)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阿州财行〔2022〕13号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93.00万元,完成预算支付69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办案业务经费支出466.1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所、队执法执勤办案办公费支出74.38万元;办案差旅费支出176.9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38.35万元;基层所、队电费、邮电费支出52.55万元;办案租车、劳务、鉴定、检测费以及民辅警教育培训费等支出23.99万元。

业务装备经费支出226.81万元,主要用于我州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三年规划统筹建设信息化项目、电子围栏,图码联侦二期建设经费、GPS屏蔽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及大数据应用项目经费,应急处突单警装备、被装购置、基层所队办公设备购置更新。

发现的主要问题:经费保障力度需进一步提高,完成的质量和预期效果还不够理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专项经费预算。

(2)看守所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00万元,执行数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医疗等工作落到实处,公安机关日常运转正常开展。

发现的主要问题:在押人员生活补助及医疗费标准是按2016年物价标准预算,财政预算拨款已跟不上看守所对押人员的管理需要,应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工作正常运转。经费保障力度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跟踪“回头看”。及时了解资金绩效运行状况,及时预控、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偏措施,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提高专项经费预算的使用效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2度)

项目名称

1.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阿州财行〔2022〕13号项目;2.看守所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黑水县公安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阿州财行〔2022〕13号项目693万元,看守所专项经费20万元

执行数:

71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13.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13.0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阿州财行〔2022〕13号项目”绩效目标,按照“服务基层、服务一线”的原则,逐步增强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能力,提高打击犯罪的办案经费保障,以实现净化社会经济建设环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改善基层所、队办案经费保障,有力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环境持续向好,群众满意度提升。2.“看守所经费”绩效目标,完成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生活、医疗等管理工作,保证看守所正常运转。

已全部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办案业务正常开展,公安装备更新升级

完成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保证在押人员平均关押量

完成

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会治安持续向好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有效推进法制化,人性化管理

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指标

群众满意

社会满意度98%

98%

(一)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黑水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未组织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黑水县公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73万元,比2021年减少24.82万元,下降6.54%。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黑水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3.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装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3.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3.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黑水县公安共有车辆4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主要是用于执法办案、安全保卫、应急处突。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204(类)20(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类)20(款)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执法办案204(类)20(款)20(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其他公安支出204(类)20(款)99(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的支出。

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类)05(款)06(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费的职业年金支出。

15.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10(类04(款)09(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6.行政单位医疗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林业执法与监督213(类)02(款)13(项):指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附件1-1:黑水县公安局单位三公经费2022年决算情况说明

附件1-2:黑水县公安局单位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3:黑水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4:黑水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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