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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8月17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二、机构设置8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生态环境局(简称黑水生态环境局)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行政机构。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1年全州工作的总体部署,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组织编制县域环境功能区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制定与我县生态环境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州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黑水生态环境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生态黑水。现将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截止10月,黑水河流域沙石多乡、色尔古镇出入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县级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保持在55分贝之内,声环境质量进一步向好;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无重金属污染;县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1、紧扣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成效有了新突破。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聚焦中央、省、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深刻汲取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的教训,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综合施策,集中攻坚,确保问题整改取得新进展。二是坚持主体责任抓整改。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坚决将整改任务抓在手扛在肩,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分别专题研究多次中央、省、州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分管领导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督促落实;职能部门加强现场督查、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全力推动整改。三是坚持督察督办抓整改。坚持以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和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强化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截至目前,24项央督反馈问题已完成23项,整改率95.8%,剩余1项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销号;20项省督反馈问题已完成19项,整改率95%。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中,28项州级反馈问题已整改28项,整改率100%;27项县级自查问题已整改25项,整改率92.3%。
2、紧扣生态环境质量,三大战役有了新进展。一是全域出击,打好蓝天保卫战。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燃煤锅炉、建筑工地、餐饮业等进行全面摸排,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划定时限,重拳出击。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六个100%”,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扬尘防控取得实效;重拳整治渣土运输乱象,“抛洒滴漏”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加大垃圾禁烧教育引导力度,露天焚烧得到有效控制。联合交通、住建、水务等部门,对G347线以及5个砂石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做好弃渣堆场防尘网覆盖,增加洒水频次,避免扬尘污染。二是科学谋划,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治污截污为重点,系统实施污水直排整治工程,制发《黑水县打赢碧水保卫战2021年度实施方案》,不断完善河湖长制各项制度及配套措施,深入推动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和清四乱工作;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落实《阿坝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要求,确保到2021年,全县25%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污水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高;到2021年,全县35%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管控;到2022年,全县40%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三是强化管控,打好净土保卫战。定期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严格管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确保土壤环境安全;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废旧残膜清理回收工作。截止目前,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在建设,预计10月正式建成投运;完成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及布点、采样和分析测试工作;建立我县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配合开展省控及省控以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监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自行监测和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用地监督性监测工作。
3、紧扣违法违纪行为,环境监管有了新成效。一是扎实推进网格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原则,制发《黑水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在全县行政管辖区域为一级网格的前提下,将全县划分为二级和三级环境监管网格,积极推行环境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做到各类环境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及时化解环境污染纠纷,有效精准查处各类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二是严格专项执法行动。会同住建、水务、交通等部门,扎实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采砂行业整改落实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10项专环保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共检查企业60余家,发现问题40个,完成整改的有30个。对1起“未批先建”、1起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共处罚金131.91万元。对6起“未验先投”环境违法案件开展立案调查,正在按照程序进行查处。全年对四川路桥,维古砂厂等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整改通知12份。三是切实增强服民能力。高度重视环境污染投诉来信来访工作,做到了“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畅通“12369”环保热线,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管控工作。坚持落实办理限时制和首问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信访投诉调处,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截止目前,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来信来访12件,均已办结,调查处理率和办结率均达100%;2件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因资金短缺,正在妥善办理。
4、紧扣人居环境改善,三大革命有了新收获。一是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切实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制发《黑水县2021年“厕所革命”户厕建设实施方案》《黑水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今年农村厕改目标任务,补齐农村环境短板,增强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2021年,全县计划新(改)建户厕共涉及9个乡镇23个村,共计1892户,其中新建1143户,改建749户,截止目前已全面完成2021年“厕改”任务。二是扎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充分发挥村民责任主体作用,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发动村民集中力量、不留死角,重点清理村庄公路、河道、桥头、涵洞、边坡、沟渠等地方的生活垃圾。同时对村辖区及其周边和公厕“脏、乱、差”现象进行彻底整治,落实专人负责收运处理垃圾池的垃圾,并对有破损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维修。充分发挥保洁人员作用,实行村庄环境治理全覆盖,全天候保洁,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水平。
5、紧扣基础工作建设,底本优势有了新提高。一是有力有效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以“一地三极、全域生态”为目标,结合《阿坝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州、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拟定了《黑水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共涉及6大类41项任务,其中约束性指标21项,参考性指标15项,长期坚持指标5项。在县委要求提前1至2年完成示范县创建的基础上,计划在今年内启动示范县创建规划编制,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示范县创建自查整改,2024年6月前完成申报验收。二是依规依纪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坚持服务优先,对满足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简化手续,加快评估、缩短时限,特别是对列入州县重点项目的,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在办理环保审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3月初,由县发改局牵头,会同水务、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集中对全县本年度建设项目进行了会审,对需履行环保手续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完成登记表备案项目88个,重点项目的环评率达到100%,全力推进了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有声有色推进环境保护宣教工作。始终把意识形态教育作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关键棋”,通过普法、法治、“六五”环境日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多角度,多层面,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环保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环保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企业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认真履行治理污染的法律责任。坚持发挥新媒体作用,在“两微”平台及时推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经验做法,并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全社会支持和推进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浓厚。截止目前,设置宣传展板3个,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1人次。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生态环境局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行政机构。独立核算机构数共2个,比上年增加0个。
纳入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阿坝州黑水生态环境局(行政)
2、阿坝州黑水县环境资源保护中心(事业)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977.89万元,与2020年决算4048.26万元相比,增加929.63万元,上升22.96%。支出总计4977.89万元,与2020年决算4048.26万元相比,增加929.63万元,上升22.96%。主要变动原因是调资,五险一金基数调整,人均经费增加,项目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54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21.45万元,占99.2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57万元,占0.7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97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07万元,占9.20%;项目支出4519.82万元,占90.8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977.89万元、支出总计4977.89万元。与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48.26万元、支出总计4048.2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929.63万元,上升22.96%,支出总计增加929.63万元,上升22.96%。主要变动原因是调资,五险一金基数调整,人均经费增加,项目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0.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5%。与2020年2822.79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27.53万元,上升75.37%。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0.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97万元,占0.93%;卫生健康(类)支出19.73万元,占0.40%;节能环保(类)支出3388.93万元,占68.46%;农林水(类)支出1465.39万元,占29.60%;住房保障(类)支出30.30万元,占0.6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950.3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3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7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3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60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16.22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45.85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1002.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268.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596.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支出决算为46.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支出决算为108.8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465.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0.3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8.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5.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42.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0.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0.62万元,占9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占0.2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6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4.98万元减少2.87万元,下降57.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1.34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3辆、金额101.34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4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2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理公务、处理突发事件公务活动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0.33万元减少0.08万元,下降24.2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州级各项督导检查经费共计0.2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7.5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生态环境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财政支出总体绩效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
生态环境局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依据财政编审要求,在年度终了后,结合本单位当年全部预算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等,对全口径的资金收入、支出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进行的全面总结。通过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对本单位全年的资金管理、单位履行机构职能和受托责任等进行系统的思考检查,分析预算执行中的得失,以推动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制定适应本单位的内控制度以促进发展。为编报一份高质量的部门决算报表,还应当从日常工作、前期准备、报表分析等方面做好全过程精细化的财务管理。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州级安排的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中央、省级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生态环境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乡镇水源地管护人员经费”等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乡镇水源地管护人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巡护15个县城和乡镇水源地,保障12个乡镇水源地的正常,解决生活用水的安全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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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乡镇水源地管护人员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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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阿坝州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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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算数: |
60万元 |
执行数: |
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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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6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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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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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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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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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巡护15个县城和乡镇水源地 |
巡护15个县城和乡镇水源地 |
巡护15个县城和乡镇水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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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保障12个乡镇水源地的正常 |
12乡镇水源地正常 |
12乡镇水源地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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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1年巡护期 |
1年巡护期 |
1年巡护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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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促进当地群众增收 |
促进当地群众增收 |
促进当地群众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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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解决生活用水的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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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生活用水的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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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生活用水的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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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资源可持续利用 |
资源可持续利用 |
资源可持续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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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善水源地生态环境 |
改善水源地生态环境 |
改善水源地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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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100﹪ |
100% |
98﹪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生态环境局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0万元,较2020年29.58万元减少5.98万元,下降20.22%,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0.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4.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7.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7.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7.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主要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治理、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1:阿坝州黑水生态环境局“三公”经费2021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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