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黑水县信访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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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24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科学、民主决策信访和群众工作服务。

(2).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党委、政府转办、批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的来信来访批示件落实情况。

(3).协调处理群众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突发性信访事项。

(4).协调乡镇、县级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向乡镇、县级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负责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5).督促、检查乡镇、县级部门落实交办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事关群众利益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

(6).指导全县信访和群众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和群众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通报重大群众信访问题和群众信访事件。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协调乡镇、县级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向乡镇、县级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负责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指导全县信访和群众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和群众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党委、政府转办、批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的来信来访批示件落实情况。一是信访机制更加完善。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职能职责,逐步健全信访接待日、领导干部下访、“四定六包”等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充分利用县、乡、村、组四级信访工作网络和维稳、“大调解”中心等工作力量,信访工作质效不断提升。二是群众工作更加深入。扎实开展“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常态化开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化解专项行动,不断深化“法律政策七进”活动成果,人民群众政策法规知晓度、认同度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三是矛盾化解更加精准。狠抓初信初访办理工作,不断提高信访群众满意度,提高党委政府公信力,有力遏制信访问题“发酵变异”。加强信访问题源头管理、源头化解,深入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行动,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着力将矛盾纠纷发现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连续4年无复查复核信访案件。四是责任落实更加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四定六包”制度,深入实施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支队伍一包到底“五个一”工作法,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五是工作重点更加明确。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肃清信访工作环境,坚决遏制不法分子蛊惑裹挟群众谋取非法利益;持续做好敏感时段信访稳定工作,落实专人专班化解稳控,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六是专项工作成效显著。根据中央和州下达给我县重复信访、积案化解要求,我县积极开展案件研判、会商,落实包案领导和专班,创新方法、压实责任,2件案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结案,至今未出现反弹。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信访局属行政机构,正科级单位,行政编制数6名(其中公务员编制4名,行政工勤2名)。内设黑水县信访接待中心,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单位,事业编制数4名,其中副科实职1名。

2023年底黑水县信访局在编9名,其中黑水县信访局行政在编6名(公务员编制4名,行政工勤2名),黑水县信访接待中心在编3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66.96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2.28万元,下降1.3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总计166.96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2.28万元,下降1.3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66.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9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6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15万元,占93.53%;项目支出10.81万元,占6.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6.9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8万元,下降1.3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减少2.28万元,下降1.3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91万元,占76.62%;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6万元,占12.19%;医疗卫生支出7.91万元,占4.74%;住房保障支出10.78万元,占6.4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6.96,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7.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8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57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6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7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8.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85万元、津贴补贴35.6万元、奖金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5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6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9万元、住房公积金10.7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3万元。

公用经费17.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9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4.75万元、差旅费0.79万元、培训费0.9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5万元,占97.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占2.4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05万元,增长11.49%。主要原因是燃油上涨,车辆维修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信访维稳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0.02万元,下降22.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接待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州局领导到我县督导信访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黑水县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3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7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了人均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黑水县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黑水县信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本单位信访维稳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信访维稳工作经费项目等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用于本单位的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指用于本单位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指用于本单位的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指用于本单位的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指用于本单位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用于本单位的住房保障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行政运行(01项):指用于本单位的行政运行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201类)信访事务(03款)行政运行(08项):指用于本单位的信访事务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备注:按照绩效自评工作安排,各单位可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综合报表查询—预算绩效报表模块中下载本单位“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该表格应作为附件予以公开。)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情况

十五、其他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1-1.黑水县信访局“三公”经费2023年决算公开

        1-2.黑水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3.黑水县信访局2023年度信访维稳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4.黑水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1-1:黑水县信访局“三公”经费2023年决算公开

附件1-2:黑水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3:黑水县信访局2023年信访维稳专项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4:黑水县信访局2023年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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