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拟订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国际、港澳台及跨省、跨州、跨县合作交流和有关外事事务。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本单位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协助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牵头综合统计和本单位专业统计归口管理。承担国家和省、州、县财政安排的有关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负责本单位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本单位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承担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资金的拨付工作。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
承担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建工作,承担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起草有关全县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有关工作,组织重大处罚案件、许可事项听证。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负责指导、办理全县自然资源系统重大信访事项,协调处置涉及自然资源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及维稳工作。分析全县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情况。
承接州局办公室、人事科、信访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的其他工作职责。
2.业务股。负责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县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监督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政策和工作规则。配合国家、省、州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效能、行风政风建设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的实施意见。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工作,管理登记资料。负责由县本级承担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依照国家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统一监督管理全县基础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咨询、测绘单位资格管理,指导测绘标志的管理与保护,管理全县区域测绘工作。
监督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落实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依照国家相关要求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县属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相关工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内部审计、各类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等审计监督工作。
贯彻执行全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省、州、县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全县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组织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全县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和管理规定,指导全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承担全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拟订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拟订全县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发证的矿产资源矿业权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矿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拟订全县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全县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承担全县地质勘查行业统计和成果统计,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行为。
承接州局执法督察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审计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地质灾害防治科、矿产资源管理科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是:大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识别、监测、预报和避让知识;继续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满足经济建设用地需求;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资料归档工作;积极组织建设用地报批,完善土地报批手续;稳步推进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黑水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黑水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单位
2.黑水县自然资源局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8089.16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6422.39万元相比,增加1666.17万元,增长26%。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正常调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增加,资金拨付力度大;支出总计6566.04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4611.63万元相比,增加1954.41万元,增长42%。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正常调资,地灾项目,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土地确权登记项目的实施资金拨付进度加大。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404.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61.98万元,占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06万元,占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656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99万元,占10%;项目支出5941.05万元,占9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89.16万元。与2019年6422.3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66.17万元,增长26%;财政拨款支出6566.04万元比2019年4611.63万元增加1954.41万元,增长4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调资,正常晋升,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增加,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土地确权登记项目的实施,资金拨付力度加大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6423.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2019年4356.27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67.7万元,增长4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工资变动;项目增加,专项资金拨付力度加大。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23.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86万元,占0.7%;卫生健康(类)支出25.52万元,占0.3%;节能环保(类)支出1238.59万元,占19%;农林水(类)支出1244.10万元,占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1628.38万元,占25%;住房保障(类)支出80.67万元,占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140.85万元,占3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支出决算为4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支出决算为21.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支出决算为18.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节能环保211(类)行政事业单位自然生态保护04(款)生态保护01(项):支出决算为1238.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城乡社区212(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01(项):支出决算数为15.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城乡社区212(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06(项):支出决算数为23.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城乡社区212(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款)其他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9(项):支出决算数为10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农林水213(类)扶贫05(款)其他扶贫支出99(项):支出决算数为1215.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农林水213(类)扶贫99(款)其他农林水支出99(项):支出决算数为28.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220(类)自然资源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支出决算为352.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220(类)自然资源事务01(款)事业运行50(项):支出决算为135.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220(类)自然资源事务01(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04(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220(类)自然资源事务01(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09(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220(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01(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439.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01(款)廉租住房01(项):支出决算为35.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应急管理实务06(款)地质灾害防治01(项):支出决算为2140.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4.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8.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6.53万元、津贴补贴142.14万元、奖金37.72万元、绩效工资61.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9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53万元、住房公积金45万元、医疗费5.9万元、奖励金0.01万元、生活补助18.23万元等。
图7:人员经费明细)(折线图)
公用经费106.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1.35万元、水费0.48万元、电费2.9万元、邮电费10.4万元、劳务费18.37万元、培训费0.28万元、租赁费2万元、差旅费20.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图8:日常公用经费明细)(折线图)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9.41万元增加0.59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巡查、排查次数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汛前排查、汛期检查、地灾综合防治项目下乡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42.07万元。
(图10: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图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黑水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预算资金能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分配办法科学,考虑的因素必要合理,分配的结果合理,能基本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合理分配,科学规划,减少了地质灾害对群众的威胁,有效的保障了全县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黑水县自然资源局甲足村村委会对面不稳定斜坡”“黑水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群测群防专职监测补助资金”“2020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县级存量资金”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黑水县自然资源局甲足村村委会对面不稳定斜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该项目建成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公共服务极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了黑水县社会经济的发展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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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黑水县自然资源局甲足村村委会对面不稳定斜坡工程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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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黑水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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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0 |
执行数: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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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50 |
其中-财政拨款: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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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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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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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阿坝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阿州财投[2019]3号)收到黑水县维古乡足麻村异地搬迁安置点崩塌应急治理资金150万元。 |
该项目一次性支付黑水县沙石多乡甲足村委会对面不稳定斜坡应急治理施工费149.78万元。结存0.22万元于2020年清理存量资金时上缴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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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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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
完成任务 |
完成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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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
完成质量 |
已完工验收 |
已完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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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
完成进度 |
完成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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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
资金进度 |
15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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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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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
经济效益 |
|
|
||
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 |
项目实施后,将有效保护受地质灾害威胁的35户135人生命财产安全。 |
项目实施后,将有效保护受地质灾害威胁的35户135人生命财产安全。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
|
满意 |
满意 |
2.黑水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群测群防专职监测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3.6万元,执行数为9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监测预警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提升,工程治理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提高;服务对象指标:实施区群众防灾减灾参与度达到90%,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达到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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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19年群测群防专职监测补助资金 |
||||
预算单位 |
黑水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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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93.6 |
执行数: |
93.6 |
|
其中-财政拨款: |
93.6 |
其中-财政拨款: |
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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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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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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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阿坝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阿州财投[2019]3号)收到2019年群测群防专职监测补助资金93.6万元,隐患点260处,每处资金补助0.36万元。 |
该项目为黑水县2019年群测群防专职监测补助资金,主要内容是对全县每处隐患点进行专职监测人员补助资金,将资金切实落实在每一个监测人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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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
完成任务 |
完成 |
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
完成质量 |
已完工验收 |
已完工验收 |
|
项目完成指标 |
|
完成进度 |
完成 |
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
资金进度 |
93.6 |
93.6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
经济效益 |
促进了黑水县社会经济的发展。 |
促进了黑水县社会经济的发展。 |
|
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 |
监测预警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提升,工程治理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提高;服务对象指标:实施区群众防灾减灾参与度达到90%,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达到95%。 |
监测预警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提升,工程治理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提高;服务对象指标:实施区群众防灾减灾参与度达到90%,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达到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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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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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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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
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3.2020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县级存量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41万元,执行数为3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黑水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共投入财政存量资金279.23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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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0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县级存量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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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黑水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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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41 |
执行数: |
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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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41 |
其中-财政拨款: |
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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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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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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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解决地质灾害项目资金的请示》(黑自然资函[2020]163号)收到黑水县2020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县级安排存量资金341万元,其中避险搬迁28万元,应急排危33万元,工程治理项目280万元。 |
该项目支付工程结算审计费0.3万元,方案编制费3万元,瓦钵乡曲瓦村应急排危清淤修复工程款29.48万元;沙石多乡甲足村安置点泥石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5万元,河势稳定分析费5万元,监理费9.2万元,勘察设计费18万元,工程款209.25万元,合计支付279.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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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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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
完成任务 |
完成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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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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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质量 |
已完工验收 |
已完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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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
完成进度 |
完成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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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
资金进度 |
279.23 |
27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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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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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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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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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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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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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黑水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共投入财政存量资金279.23万元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
黑水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共投入财政存量资金279.23万元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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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黑水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黑水县自然资源局甲足村村委会对面不稳定斜坡》、《黑水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群测群防专职监测补助资金》、《2020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县级存量资金》见附件3。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黑水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97万元,比2019年31.9万元增加50.07万元,增加157%。主要原因是人头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黑水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5.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5.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22.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95.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95.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黑水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其他公开事项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指政府预算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的补助支出。
15.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16.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国土整治(项):指国土资源部门国土整治方面的支出。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土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项目支出。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3:阿州财投[2019]3号 甲足村委会对面滑坡绩效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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